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综合新闻

【“十四五”北疆答卷】内蒙古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本网12月9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高慧 张慧玲  康丽娜)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增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专场,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能源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内蒙古“十四五”时期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内蒙古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以自治区规划《纲要》为统领,制定政策措施,健全协调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设施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规模持续扩大。内蒙古累计建成综合交通网24万公里,500千伏输电线路2.4万公里,油气长输管道7400多公里,总供水能力238.6亿立方米,城市地下“四类”管网(供水、排水、供热、燃气)11.9万公里,光缆线路209.9万公里,算力总规模达到21.8万P,智算规模全国领先。布局更加均衡。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不断完善,铁路覆盖92.4%的旗县,东中西高速公路通道全线贯通,形成蒙西“四横六纵”和蒙东“七横一纵”500千伏主干网架,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85.1%,行政村100%通宽带。结构日益完善。高铁、高速公路、特高压输电线路、5G网络快速发展,高标准高品质基础设施比例不断提高。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比重不断提升,有力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服务质量能力持续提升——高速铁路对城区人口50万以上城市覆盖率达到80%,高速和一级公路出区通道达51条,支线机场航线辐射12个盟市,乡镇以上全部覆盖4G、5G以及千兆光纤网络,所有行政村实现邮政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7个地市接入全国高铁网,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95.6%,开通航线483条、通航城市116个,建成盟市级快递园区21处、旗县级快递园区44处,城市供水、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以及农村牧区电网供电可靠率等稳步提升。煤炭铁路运能超14.5亿吨/年,辐射国内重点煤炭消费地区。外送电量、储能装机规模稳居全国第一位。各级堤防达标率达到80%以上,防洪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超过6500个重点场所实现移动网络深度覆盖。

  融合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领域内一体衔接。综合立体交通枢纽换乘换装效率进一步提高,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接入覆盖铁路专用线占比85.1%。统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与清洁高效先进煤电、特高压外送通道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跨领域协同发展,交通与新能源有效融合,开通运营的高速服务区、具备条件的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算力与绿色电力协同发展,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电占比达到80%,位居全国前列。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融合赋能,积极推广AGV无人跨境运输、绿色无人重卡跨境运输,成为全国智能化跨境运输新模式的成功典范。积极发展智能微电网,逐步扩展输配电线路无人机巡检范围。有序推进智能停车设施、无人值守热力站、智能快件箱等建设。

  交通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先导,“十四五”以来,内蒙古交通网络不断完善,建成了一批重大铁路、公路、民航、枢纽项目,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形成。

  聚焦战略定位,内蒙古正在加快构建横贯东西、纵连南北、顺通北京、畅联八省、抵边达海、城乡一体综合立体交通网,预计“十四五”末,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内蒙古境内2廊4通道2支线建成率达到95.4%,内蒙古“四横十二纵”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成率达到85.3%。

  预计“十四五”末,铁路营业里程达1.55万公里、全国第1,其中高铁880公里。公路通车里程22.5万公里、全国第10,其中高速公路8500公里。民用机场51个、全国第3,其中运输机场20个。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被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成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等3个综合客运枢纽和满都拉口岸国际公铁物流园等8个货运枢纽,综合交通枢纽总数达到26个。

  集大原高铁开通运营,直达杭州、上海、重庆等16个省会城市;包银高铁年底即将通车,成为西北进京最快通道。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乌海接入全国高铁网。横贯内蒙古东中西的高速公路通道全线贯通,首府与盟市、相邻盟市间高速公路互通,103个旗县(市、区)80个通高速,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3个口岸通高速,建成高速和一级公路出区通道51条,所有苏木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沿边国道G331线内蒙古境内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贯通。12个盟市均建有运输机场,开通航线483条,通航城市116个。

  “十四五”期间,实施公路养护工程4.3万公里,内蒙古本级投入养护资金181.5亿元,是“十三五”的3.5倍,高速公路优等路率、普通国道优良路率、普通省道优良路率、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分别达到74.8%、87.8%、84.1%和84.9%。国省干线公路新发现四、五类危桥(隧)处置率达到100%,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963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680公里。完成7316公里高速公路限速调整,限速120公里/小时路段占比提升至80.2%。

  农村公路里程达到18万公里,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7个。实现充换电设施“县县全覆盖”,6个旗县入选全国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卓资山服务区光储超充示范站入选2025年全国交能融合创新案例。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大力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实现新提升。内蒙古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聚焦薄弱环节,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等“三大体系”。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完成14条主要支流、117条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总河长2777公里,治理山洪沟59条,全区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80.13%,完成49座病险水库和5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新建山洪灾害各类自动监测雨量站3548个,改造178处站点的卫星通信设施。配备1027个山洪灾害简易报警设备和2010处无线预警广播设施,编制完成222处洪水风险图;科学实施水工程统一联合调度,修订完善463座水库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成功应对老哈河溃口、哈素海区域洪水险情、14座水库超校核水位和15条河流超警洪水等洪水险情考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水资源配置水平迈上新台阶。内蒙古加快构建自治区水网,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水网布局加速成型。引绰济辽工程全线试通水成功,内蒙古支线工程有序推进,投资完成率71%。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内蒙古受水区、引嫩济锡工程等前期论证。推进水网重要节点建设,文得根水利枢纽下闸蓄水,东台子、嘎海山水库主体工程完工;协同推进盟市、旗县水网建设,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6亿立方米。实施河套等28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加快推进,新增节水能力4.5亿立方米。统筹推进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新建、改扩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1万余处,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1%,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牧区人口比例达到27.69%。

  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能源是重要保障。近年来,全区能源系统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煤运通道能力持续增强。作为国家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内蒙古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煤炭供应的重大责任,积极推进铁路通道建设,全区建成准格尔至大同、准格尔至朔州、浩吉铁路等17条煤炭铁路运输通道,年运能14.5亿吨左右,辐射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和华中等重点煤炭消费地区,有力保障了年约7.8亿吨煤炭的外运需求。

  电网网架结构不断建强。自治区持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特别是今年新核准500千伏电网项目42项,新投产500千伏电网项目18项,计划到年底前再投产500千伏电网项目5项以上,目前蒙东电网已建成“七横一纵”主网架结构,蒙西电网即将建成“四横六纵”主网架,全区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总长6.7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1.6圈,电力外送能力约7500万千瓦,有力保障了电力供应和新能源汇集、送出和消纳需求。

  油气和输氢管网加快建设。一方面,持续优化完善天然气管网设施布局,加速推进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天然气管网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地区范围有序扩展,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互供互保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建成油气长输管道里程7400多公里,原油年输送能力3700万吨,成品油年输送能力391万吨,管道天然气覆盖全区9个盟市的47个旗(县、市、区),年输送能力超1100亿立方米。另一方面,加快布局建设绿氢输送管网,出台绿氢管道规划,华电达茂旗至包头市区绿氢管道正在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建成,中石化乌兰察布市至京津冀地区绿氢管道内蒙古段、远景敖汉—元宝山绿氢管道已获批,努力构建“一干双环四出口”(以环鄂尔多斯为主的西部环网,环赤峰市、通辽市为主的东部环网,贯通东西部环网的中部干线,以及面向京津冀、陕西、宁夏、辽宁等地区的外送出口)绿氢管网。

编辑:孙丽荣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