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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人才新政:落户满一年领1000元补贴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  通讯员  王鑫)  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公布人才落户补贴发放的相关内容,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首府人才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呼、留呼,呼和浩特市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落户一年后,一次性给予1000元落户补贴。

  此次人才落户补贴发放范围:2024年12月26日后将户籍迁入呼和浩特市且落户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本次落户补贴发放坚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严格管理的原则。为避免出现套领、骗领、冒领落户补贴等问题,人才落户补贴发放遵循以下规则:(一)人才落户补贴每人只限领取一次。(二)符合落户补贴发放条件的人才,在呼和浩特市落户满一年后,即可申报补贴。(三)户口迁出呼和浩特市又重新迁入的人才申领落户补贴,迁入时间按新迁入时间重新计算,连续满一年后申报补贴。(四)符合申领落户补贴条件的人才,在办理完落户满18个月未申领落户补贴的,视为自愿放弃落户补贴。

  发放流程:(一)申报。人才落户后即可填报申领信息,具体流程为:登录微信→点击通讯录→点击添加服务号→搜索内蒙古户政→点击微户政实名注册→打开定位→点击人才落户补贴申请(呼和浩特),申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手机号码、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上传学历信息(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信息申报完成。(二)发放。自2026年1月公安机关将定日期对申领人才落户补贴发放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按流程将落户补贴发放至人才对应银行账号,补贴发放具体时间按短信提醒为准。

  申领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再享受呼和浩特市各类人才政策并追缴补贴资金。对套领、骗领、冒领落户补贴等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业务咨询电话:0471-6699697;人才落户补贴自2025年12月26日起实施。

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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