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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1.04亿元促进育儿补贴等惠民政策落地

  为积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号召,促进育儿补贴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包头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1.04亿元,用于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和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发放生均定额补助等。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截至目前,包头市拨付育儿补贴专项资金10084万元,涉及29244人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实际招收的3岁以下婴幼儿数(享受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的婴幼儿年龄,原则上按照截至入托时上一个9月1日,不满3周岁进行认定)及其在托月数进行补助,年生均补助标准900元(每月75元)。

       截至目前,包头市拨付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资金26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专项资金,减轻了群众生育养育负担。

  此外,包头市还拨付社区托育试点项目60万元,主要支持昆区、青山区、九原区社区托育服务试点建设工作,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推动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配合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减轻家庭育儿负担,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确保各项生育支持政策长期稳定实施,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张海芳)

编辑:韩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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