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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以“信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12月19日,记者从乌海市发改委获悉,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2025年以来,乌海市通过“信用筑基、科技助力”的创新模式,成功打造“信用+校园食品安全”新型监管体系。前不久,该创新案例获评2025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并荣获第七届全国优秀信用实践奖,为全国“信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乌海经验”。

  检查校园食品安全(资料图)

  据了解,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开展,2025年4月18日,乌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乌海市“信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监管范围及适用对象,制定校园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标准,为构建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在这过程中,乌海市全面归集校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经营主体信息,通过与公共信用信息关联为全市61所学校建立主体信用档案,形成“一校一档”及专属“食安共治一码通”。依托乌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乌海市通过运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构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流通环节供应商、终端消费校园食堂等经营主体的分布情况及信用状况可视化监管矩阵。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建立“食安溯源”二维码,追溯上游供应商、生产加工企业等,形成完整的食品安全数据链条。

  同时,乌海市积极整合市场监管、教育行政、公共信用三大领域监管数据,建立市场监管风险评定、教育领域安全隐患、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131个细分指标,构建联合评价模型,形成“食安共治联合评价结果”。目前,全市学校联合评价结果为一级13个、二级33个、三级15个、四级0个。在此基础上,乌海市构建了校园食品安全共享机制,将各环节主体的信用评级与监管结果进行跨部门同步。各部门可依据共享数据拓展多元应用场景,对一级食堂实施“信任监管”,减少日常检查频次,给予正向激励;对二级食堂实施“常态监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指导;对三级食堂实施“重点监管”,适当增加检查频次,督促、跟踪整改问题;对四级食堂实施“联合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如今,基于“信用乌海”公众号开发的执法移动端操作功能可让执法人员在移动场景下完成学校食堂风险评定工作,打破传统固定办公场所的限制,提升执法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公众可通过“信用乌海”公众号,查看食安共治联合评价结果、校园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食堂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责任约谈、食品安全事故、许可处罚、信用承诺等相关信息。而特别增设的社会监督反馈通道,打通了监管部门、经营主体、家长信息互通的渠道,确保消费者享有食品安全的知晓权及监督参与权。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郝飚

编辑:朱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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