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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聚焦内蒙古·检察日报】一份建议引发治理“化学反应”内蒙古杭锦后旗:“府检联动”促行政非诉执行规范开展

  2025年12月22日,《检察日报》第2版刊发题为《一份建议引发治理“化学反应”内蒙古杭锦后旗:“府检联动”促行政非诉执行规范开展》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杭锦后旗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行政执法从“事后监督”向“源头预防”延伸。

  报道全文如下:

  2025年12月22日《检察日报》第2版

  “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精准到位,既指出问题,又开出良方,为我们规范执法提供了重要参考。”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府检联动”第二次联席会议暨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工作会上,杭锦后旗司法局局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王少伟表示。

  会议中,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聚焦如何破解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堵点难点,直面问题、共商对策。针对“小商贩反复违规”问题,会议强调要把握“烟火气”与城市管理的平衡点,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针对“涉刑案件执行难”问题,会议要求深化“府检联动”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针对“农村小作坊合规化”问题,会议倡导以服务思维助力小微主体发展,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还要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番群策群力的场景,源于杭锦后旗检察院制发的一份直击痛点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今年11月,该院在办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时发现,杭锦后旗自然资源局因对法律理解偏差,向法院超期申请执行20余万元行政罚款,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该案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时限把握、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短板。

  为此,杭锦后旗检察院调阅近三年法院受理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卷宗,梳理共性问题,于11月20日以“公开听证+检察长主持+宣告送达”的方式,向该旗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四方面对策:深化非诉执行案件全流程监督,对2023年以来全旗行政机关办理的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实施分层分类能力提升计划,编制《非诉执行案件办案指引与风险提示》,提升执法能力;构建“府院检”(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动治理新格局,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推动“个案纠偏”向“类案治理”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杭锦后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迅速起草《关于开展规范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建立“自查整改、抽查评查、整改提升”三阶段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排查,实行问题案件动态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各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针对部分执法人员能力不足问题,首期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轮训班已于12月3日开班;针对乡镇执法人员频繁轮岗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岗前培训;针对部门协作不畅的问题,依托“府检联动”等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的联动,适时组织开展联席座谈、案件评查等,力求形成治理闭环。

  “检察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助力依法行政。”杭锦后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介逸表示,该院将继续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行政执法从“事后监督”向“源头预防”延伸。(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王晓卉 蔡宜扬)

  制作:杨苏雯

编辑: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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