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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涵养书香中国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将于2026年2月1日施行,为书香中国建设注入了持久动能。

  政策法规日渐完善,为书香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阅读连续多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首个国家级全民阅读规划《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印发,此后多个省(区、市)相继出台地方性的全民阅读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确立了全民阅读的法律地位,在相关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的保障下,书香社会建设不断走向深入。此次《条例》的公布标志着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为深化全民阅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进一步保障全民阅读深入我国社会方方面面。在推广上,《条例》将每年4月第四周定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加强全民阅读的宣传,让“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理念深入人心。在服务上,《条例》鼓励机关、学校、企业向社会开放阅读空间,为实体书店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条例》也注重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的融合,要求数字阅读平台加强内容管理,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习惯。这些举措打破了阅读时空限制,让书香渗透到城市书房、社区书屋、农家书屋乃至公共交通工具等每一个角落。

  更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阅读资源薄弱区域,《条例》明确加大扶持力度;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条例》通过提供适宜读物、建设无障碍设施、优化适老服务等举措,确保阅读权利不被遗漏。

  要让纸面上的条款转化为现实中的书香,还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政府部门需细化配套政策,将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阅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地生根。新闻出版单位要聚焦优质内容供给,推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传承中华文化的精品力作。学校、家庭、社会要形成合力,培养青少年阅读习惯,让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自觉。

  从孔子“韦编三绝”的治学精神,到“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传统家训,阅读始终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密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法治之笔为这份精神密码写下了新时代的注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和文化滋养。(暖 山)

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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