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近日在全国率先推出创新举措,在试点小区实行物业服务费与服务质量挂钩:物业公司想拿到全额物业服务费,须先过业主“考核关”。这一新举措旨在破解“业主交了物业费却享受不到对应服务”“物业公司收钱不办事”等困局。
物业不仅是社区环境的“守护者”,更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过去,物业费缴纳往往是“先付费、后服务”,业主交了钱却难有话语权,面对卫生脏乱、维修拖沓、绿化养护不周等问题,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以拒交物业费对抗,陷入了“服务差—拒缴费—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
随着生活水平和维权意识的提升,业主对居住品质的期待越来越高,业主用消费者的视角审视物业服务,这种“性价比焦虑”,恰恰说明业主的权利意识在觉醒,也倒逼物业必须回归“服务本质”。
破解这种失衡,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让业主“说了算”的正向机制,河北沧州的创新举措正是找准了突破口。物业费存入监管账户,10%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考核优异则全额拨付,不合格则扣留甚至退还业主。其核心价值在于将“业主满意度”与物业公司的收益直接挂钩。这套机制打破了物业“旱涝保收”模式,让优质物业能通过提升服务获得稳定收益,也让劣质物业公司有了明确的改进方向——与其在“外包压缩成本”上钻空子,不如在“业主满意度”上花心思。
对于更多城市而言,沧州的经验传递出一种“共生思维”:业主与物业不是对立的收费方与缴费方,而是利益绑定的共同体。业主的在乎不是挑剔、不是不讲理,而是推动物业公司成长的动力;物业公司的利润不应来自压缩成本,而应来自增值服务和给业主提供相应的“情绪价值”。当业主满意成为物业公司的盈利前提,当质价匹配成为市场的基本准则,才能真正打破矛盾循环,让物业服务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提升,最终实现业主住得舒心、物业活得长久的双赢局面。
这场关于物业费的改革,本质上是社区治理的一次升级。它让业主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让物业从所谓的“管理者”回归服务者,而这,正是破解物业困局的根本方向。(段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