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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止罚单”敲警钟:不能忽视的通行义务

  “红灯停,绿灯行”,这句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在多数人认知里似乎只强调了红灯的禁止性,却忽略了绿灯背后的通行义务。近日,湖北襄阳两起“绿灯亮而车不动”的案例,暴露出部分驾驶人对交通规则的认知盲区,也折射出交通文明建设中容易被忽视的细节。交警部门明确认定此类行为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不仅厘清了法律边界,更给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交通信号灯是城市交通的“指挥棒”,其权威性不仅在于红灯的禁止性,更在于绿灯的通行性。在没有车辆故障、紧急情况等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绿灯亮起时占道不驶,本质上与闯红灯并无二致,都是对交通规则的公然漠视,对公共交通资源的无端浪费,更是对他人合法通行权的直接侵害。

  “静止罚单”的开出,直指部分驾驶人的规则认知盲区。在不少人的观念里,只有闯红灯、超速、酒驾等显性违法行为才会受到处罚,却忽视了“绿灯不及时通行”这类隐性违法的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这一要求既包含对红灯的敬畏,也涵盖对绿灯通行义务的履行。交警部门的处罚绝非“小题大做”,而是通过刚性执法纠正认知偏差,让“绿灯必行”的理念从模糊走向清晰。

  这张“静止罚单”更彰显了交通治理的精细化导向。城市交通拥堵的治理,既要破解显性违法的顽疾,也要整治隐性违法的乱象。襄阳交警的依法处罚,为类似行为的治理提供了范本,交通文明的构建,不仅需要对严重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更需要对细节处的违规行为“抓早抓小”。唯有让每一项交通规则都落地生根,让每一种违法行为都付出代价,才能倒逼驾驶人养成良好习惯,推动交通治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一张“静止罚单”,一次观念革新。交通规则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交通文明的进步在于细节。当每一位驾驶人都能敬畏绿灯的通行义务,当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恪守规则边界,城市路口的“堵点”才能真正打通,交通运行的“效率”才能持续提升。 (宋显丽)

编辑: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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