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2月1日起,内蒙古执行新一轮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提升至2380元,三类地区也达到2250元,较此前统一上调11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同步增长。这不仅是一次民生保障的“提标”,更是一面映照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镜子,彰显了内蒙古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本次调整中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广大基层劳动者。无论是制造业一线工人、服务业从业者,还是快递员、保洁员等灵活就业群体,最低工资的“底线”抬高,意味着基本生活保障的“安全网”更加牢固。110元的增幅直接转化为劳动者“菜篮子”更满、“钱袋子”更鼓的现实获得感。更值得肯定的是,新标准明确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意味着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同步强化,真正体现了“保障”二字的含金量。
从区域发展角度看,内蒙古实行三类地区差异化标准,充分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这种“分类施策”既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执行偏差,也激励欠发达地区通过提升劳动报酬吸引和留住人才,为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新动能。
更深层次看,上调最低工资,是内蒙古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一步。当前,全国已有20余个省份第一档最低工资突破2000元,内蒙古此次调整后也位居前列。这不仅是对劳动者尊严的尊重,更是对“劳动创造价值”理念的制度性肯定。尤其对于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低技能岗位从业者而言,最低工资的提升,意味着职业起点的“底线”更高,为他们融入城市、扎根内蒙古提供了更坚实的经济支撑。
当然,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仍需关注。部分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用工成本上升的压力,对此,政府应配套出台减税降费、稳岗补贴等支持政策,做到“既保底线,也稳企业”。同时,必须强化执法监管,畅通12333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纸上标准”真正变为“到账收入”。
未来,如何在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持续优化平衡,如何让“体面劳动”成为北疆大地的普遍现实,仍需政策持续发力、社会共同参与。最低工资每一次的“提标”,都让我们看到了内蒙古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步履坚定,温暖同行。(陈浩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