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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卖烟花爆竹,一男子被行拘!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特木其乎)1月21日,鄂尔多斯公安局东胜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一男子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以按份销售的形式频繁发布烟花爆竹售卖信息,民警敏锐察觉到该男子可能存在非法经营行为,随即展开调查核实。

  经查,违法行为人高某为赚取差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谈好低于零售的价格,然后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发布售卖广告,并将有意向的客户拉入微信群内详细介绍按份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和售价。

  面对确凿证据,高某对自己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东胜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烟花爆竹属于国家限制流通物品,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均需具备相应资质并获得相关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非法经营活动。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利用社交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同样会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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