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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施惠民殡葬减免政策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 2月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健全完善全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26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在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将覆盖范围由特殊困难群体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全体城乡居民。

  惠民殡葬政策适用于哪些群体?

  包括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在自治区内实行遗体火化的城乡居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无主尸体等特殊遗体。

  惠民殡葬政策中 哪些服务项目可享受减免?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3日内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不超1年,城乡“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超3年)

  具体怎么办理?

  丧事承办人(逝者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受委托人)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承办人身份证原件,逝者身份证及户口本(或合法户籍证明),到自治区内为其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手续,符合条件的直接减免相关费用。

  办理减免费用 参考标准是什么?

  殡葬服务机构在为减免对象提供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时,按照同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核定减免数额,在结算群众治丧费用时直接减免相关费用,超出补助项目规定范围的其他费用由丧属或承办人自行支付。

  什么是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如何推广实施?

  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是指选择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安葬方式。

  如何推广实施:要求各地积极推动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对选择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在自治区境内公墓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绿色节地生态葬方式的,制定具体办法,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编辑:郝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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