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审查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为确保完成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一张蓝图绘到底,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巩固壮大实体经济,建设体现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科技引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促消费和扩投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稳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为确保完成自治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全力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着力提振消费和扩大投资,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多领域开放合作,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
为确保完成自治区2026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切实保障财政运行安全可持续的建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及决议草案,决定将三个审查结果报告提交主席团审议。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郝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