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26年2月7日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3日至7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伟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包钢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听取大会发言,参加联组讨论,与委员深入交流互动,共谋现代化建设良策、共商高质量发展大计。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1571”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务实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取得重要成果。会议审议批准张延昆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其其格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选举产生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3名、常务委员7名。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包钢同志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发展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一致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海外侨胞代表人士、自治区协商民主青少年观察员和妇女观察员列席会议。会议开得务实高效、风清气正,是一次民主求实、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党委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部署推进重点领域工作,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服务国家大局能力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夯实,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民族团结局面持续巩固,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自治区党委全面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召开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自治区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进一步明确全区政协工作的方向重点;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政协党组工作、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党政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等情况汇报,研究安排政协工作;自治区党政领导应邀出席政协重要会议活动、调研指导政协工作、定期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阅批履职成果,为政协更好履职尽责提供了坚强保障、注入了强大动力。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政协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中心、助力发展,融入中心、履职为民,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四个凝聚”,推动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效、协商建言更加有为、凝聚共识更加有力、经常性工作更加出彩、委员履职更加有质、自身建设更加过硬,政协工作在服务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中实现了新发展、展现了新担当。
会议强调,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自治区政协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履职尽责,以更高站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更大作为围绕中心建言献策,以更强担当汇聚共识合力,以更实举措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以更严要求抓好政协自身建设,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坚定必胜信心,汇聚奋进力量,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全区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