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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规供给、提升法治监管、优化法治服务!内蒙古以法治赋能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会现场。

  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贯彻‘1571’工作部署 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近日印发的《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立足依法治区办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坚决把法治护企要求落到实处,加快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分类施策破解企业发展堵点难点、增添发展动能,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方案》落地见效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以政府立法促进兴企强企。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民营经济平等市场准入、公平参与竞争、权益依法保护、政策精准扶持等核心内容,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歧视性待遇、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聚焦内蒙古特色优势产业、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积极开展“小快灵”“小切口”式立法、修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规范执法保障安企护企。通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成了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万余名,明确行政执法事项6556项,指导27个自治区级重点执法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54个,制定减轻、不予、免予处罚事项清单6000余项。同时,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广应用“扫码入企”。2025年内蒙古行政处罚下降20.54%、罚没收入下降20.26%,发现问题率提高了15.8%,各级机关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三是提升法治服务做好惠企利企。内蒙古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造“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组织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助企法律服务专班,常态化开展“万所联万会”、律师“值班助企”、“公证规范优质”等公益活动,“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年均通话量31万通,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供给。重点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条例》,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开展妨碍市场准入退出、要素平等获取等问题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经济市场稳定经营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内生动力。

  二是提升法治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异地执法协作等机制,稳步推广柔性执法,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

  三是大力优化法治服务。持续抓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稳步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加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广“金融纠纷化解+公证”,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质效,推动法治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赋能转变。

  内蒙古新闻网·草原云记者:王彬 贾奕村

编辑: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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