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内蒙古首创!交通运输执法方舱投用

  交通运输执法方舱

    办公区
    
内部布局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便民化建设,破解一线执法点位固定、勤务响应慢、现场办案条件不足等难题,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九支队设在位于G65包茂高速关碾房收费站及G210添越线马王庙收费站的两处执法方舱正式投入使用,迈出了构建“定点值守+快速响应+精准管控”立体执法体系的关键一步。 

  本次投用的执法方舱规格为长8米、宽3.5米、高4米,整体设计坚固实用、标识醒目。舱体配备枪式高清摄像机,实现现场全时段可视化监管与证据固定;顶部安装爆闪灯,强化执法警示与安全防护;四周设置LED显示屏,可滚动发布法规提示、安全预警、便民信息与普法宣传,兼具辨识度与传播力。方舱内科学划分办公区、休息区,满足一线执法人员现场办公、临时休整、装备存放等刚需。核心亮点在于采用石墨烯云地暖+空暖双向制暖系统,制热快速、温度均匀、节能环保,在严寒天气下为执勤人员提供温暖舒适的工作环境,切实提升一线执勤保障水平。

  作为集案件办理、超限检测、审批勘验、普法宣传、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执法支点,执法方舱投用后,一是提升出勤效率,实现就近值守、快速出勤、现场处置,缩短响应时间、优化勤务部署;二是提速案件办理,现场完成文书制作、证据固定、初步核查等程序,减少往返流转,提升执法规范化与办结效率;三是强化路面管控,精准开展超限超载检测、运输秩序监管,筑牢道路安全防线;四是延伸服务触角,面向司乘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应急帮助、普法指引等服务,推动执法与服务融合,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形象,全力保障辖区路网安全、有序、畅通,为群众平安出行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编辑:何娟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