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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极端大风天气危险场所周边500米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巧珍)  为应对极端大风天气、严防火灾与爆炸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21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极端大风天气期间严禁在危险场所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紧急通知,对重点区域、禁放行为、主体责任、监督执法与应急处置作出全面部署。

  根据气象部门最新预警,呼和浩特市近期将遭遇极端大风天气过程,具有风力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全市火灾风险等级极高。大风天气下,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火星易被吹至远处,未燃尽残体落地后极易复燃,一旦靠近易燃易爆场所,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

  通知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在极端大风天气预警期间及影响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以下场所周边500米范围内燃放各类烟花爆竹:一是加油站、加气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经营场所;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包装相关区域;三是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及易燃易爆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生产加工储存车间与库区;四是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经营店(点)。

  通知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物流园区、化工园区等相关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清理可燃物、加固设施设备;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在显著位置设置禁火、禁放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巡查劝阻。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引导全员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通知强调,广大市民应充分认识极端天气下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主动遵守规定,积极劝阻、制止并举报违规行为。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元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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