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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抢!2月28日起呼和浩特将发放新一轮消费券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 惠)2月2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消费者,营造热烈浓厚的节庆氛围,2月28日起,呼和浩特市将发放“惠购青城”百货零售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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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起呼和浩特发放百货零售消费券

  发放时间:2月28日~3月15日。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采取分轮滚动方式发放。

  券面设置:单笔消费“满500元减80元”“满300元减50元”“满100元减20元”三种券。

  领用方式:1.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需要下载并使用银联云闪付APP,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完成实名认证。

  2.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GPS定位在呼和浩特),在首页“政府消费券”或点击轮播图直接进入活动页面领取相应票券。

  3.消费者领取后优惠券发放至云闪付APP账户,请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询券状态。

  4.消费者在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后,在参加活动的实体店购物付款时直接抵用,可与企业推出的优惠措施叠加享受。

  5.消费者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优惠券,使用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并选择62开头银联卡完成支付。

  活动规则:1.每个消费者每日限领取、使用1张消费券。活动期间最多可领取、使用2张消费券。消费券超过有效期不补发,须重新领取。

  2.消费券须在门店营业时间内使用。

  3.消费者参加活动前,需将云闪付APP升级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获取位置信息,本活动仅限在呼和浩特的用户领取及使用。

  4.为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或商户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刷单、套现等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追回已领取使用的补贴,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孙丽荣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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