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罚没166.44万元!内蒙古严查直播带货乱象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睿睿)   近年来,直播带货快速发展,成为消费新场景与产业新动能,同时也伴随虚假宣传、数据造假、以次充好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3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直播带货中出现的一些乱象,对此该局坚持刚性执法与制度约束双向发力,持续整治直播电商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在刚性监管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净网清源”专项行动为抓手,对直播带货领域保持高压震慑。2025年,全区累计监测相关直播875场,下架违规内容15条,关停问题店铺5家,查处违法案件25起,罚没款166.44万元,有效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在制度建设方面,全区推动出台《内蒙古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明确平台、机构、主播等各方责任,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标准支撑,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此外,该局还通报了直播带货领域典型案例:通辽市荭人汇传媒有限公司通过下单退款、下单不付款等方式虚构交易数据、虚假宣传商品销售状况。2025年12月,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以案释法警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下一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2月1日施行)为契机,全面推动规章落地实施,压实平台、主播、商家等各方法定义务,对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高压监管。同时加强与网信等部门协同共治,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编辑:李元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