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提升消费品质 内蒙古“3·15”消费者权益日启幕

  放心消费在内蒙古

  宣传活动启动

  诚信经营

  政策宣传

  放心选购

  参展商家现场作出承诺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睿睿)3月15日,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市方正广场启幕。

  活动现场设置了150个优质商家展位,涵盖食品生鲜、家居好物、特色农产、日用百货等3000余个品类,全方位满足市民多元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各参展商家现场作出郑重承诺:线上线下商品无理由退货,以透明售后与品质保障让消费者安心选购、放心消费。

  活动现场,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代表做了倡议发言,承诺严格执行油品标准与计量法规,全链条管控油品质量,杜绝计量作弊、以次充好等行为,将加油站打造为安全可靠、服务贴心的综合能源补给站,以诚信与品质守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场市民与商家纷纷为活动举措点赞。消费者郝女士说,商家承诺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购买特色农产品更踏实放心。商家包永顺介绍说,推行无理由退款后,消费者信任度提升,客流量与销量明显增长。

  活动同步还设立公益宣传专区与“维权直通车”服务台,专人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快速化解消费纠纷,打通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内蒙古消协基层科负责人梅雪岩表示,将持续壮大维权志愿者与行业协会力量,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综合运用约谈、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等方式构建全闭环维权体系,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

  本次活动以3·15为契机,推动企业诚信自律、监管精准发力、社会共治协同,把“放心消费”从节日倡议转化为日常坚守,以高品质消费赋能民生幸福,为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消费活力。

编辑:何娟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