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路办事处万正尚都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问题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路办事处万正尚都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市、区两级医保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机构自行更换医保结算系统,无法提供2025年12月之前的门诊病历、处方、诊疗记录等原始资料。
该机构擅自更换医保结算系统,未对相关数据妥善留存,也未按要求向医疗保障部门备案相关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检验检查报告、治疗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供货商或厂家提供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等原始资料相关规定。其医保结算真实性无法验证,医保基金安全存在重大风险,检查中还发现该机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医保部门已对该机构暂停医保结算,相关违规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依据核查结果将从严处理。
当前,深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全面进行当中,呼市医保部门坚持“任务不变、力度不减”工作要求,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针对个别定点医药机构仍不收手、不收敛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查快处。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坚决抵制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在此,提醒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如发现相关违规线索,请及时向市医保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471-2949251,0471-1239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要求,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