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旅蒙商的历史作用,不仅在于在各民族间构建经济共同体、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更在于以商旅往来互通有无,促进了内蒙古地区社会结构的重组与整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祖国北部边疆常开长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在内蒙古这片辽阔的大地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根基,既深植于烽火岁月里各族人民的生死与共、血脉相连,又在和平年代通过持续不断的商贸往来与日常生活中的各民族交流融合,不断巩固和深化。从清朝康熙年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以晋商为主体的旅蒙商群体,赶着驼队、驾着勒勒车,行走在归化城至库伦、张家口至阿拉善的漫漫商道上,用足迹丈量出了一条各民族经济互嵌、文化互鉴、情感互通的融合之路。这段跨越近三百年的商贸史,为我们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逻辑提供了独特视角,为新时代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历史镜鉴。
“茶马互市”将各民族凝聚成经济共同体
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历史证明,只有各民族在物质利益上形成深度互嵌、在生计模式上实现互补共享,共同体意识才能从理念转化为现实。清代以来,随着“边疆内地化”进程的推进和北方市场的统一,山西商人率先携茶叶、布匹、粮食进入蒙古草原,换回牲畜、皮毛与盐碱,在“茶马互市”的历史传统基础上,构建起了横跨蒙古高原与中原大地的庞大商业网络。
从归化城到乌兰巴托,从张家口到库伦,从多伦诺尔到阿拉善,旅蒙商的驼队铃声穿越草原戈壁,也串联起了北部边疆各民族的经济命脉。大盛魁、元盛德、天义德等商号的商业传奇背后,是各族人民之间“我离不开你、你离不开我”的生计依赖。当旅蒙商将江南的茶叶转化为蒙古族牧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用品乃至一般等价物,当草原的优质畜产品成为农耕地区的重要生产资料与商品,当归化城的“姑子板”成为各民族交易的枢纽节点,一种基于分工协作的经济共同体便最终成形。
各民族经济互嵌的深层意义在于,其超越了简单的“以物易物”的交换逻辑,形成了“共生共荣”的利益结构。旅蒙商不仅贩卖商品,更传播技术,将内地的农耕技术、手工业技艺带入草原;不仅获取利润,更承担社会责任,在灾荒之年“放粟赈济”、在战乱之际“维护地方”。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正是这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实践,消解了“内地—边疆”的二元对立,奠定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物质根基,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提供了经济基础。
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知相通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文化认同的深层滋养。而文化认同的形成过程,从来不是单向的“文化输出”,而是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中不断实现的。旅蒙商在创造巨大商业价值的同时,更在文化层面扮演了“文明使者”的角色,用商业实践书写了一部草原深处的文化交融史。
长期以来,旅蒙商群体深谙“入乡随俗”的交往智慧。为了更好地开展贸易,旅蒙商深入研究少数民族的语言风俗,充分了解塞外地区的传统文化,搭建起与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各族人民建立起超越商业关系的情感联结。在大盛魁等著名商号中,掌柜和伙计们不仅能说流利的蒙古语,还能熟练运用蒙古族的交往礼仪。这种深度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对话,是消除隔阂和误解、促进民心相知相通的重要途径。
旅蒙商在促进各民族经济交流的同时,推动了各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融合。在归化城、多伦诺尔等商业重镇,各民族通婚现象日益普遍,形成了“文化混血”的新型社会群体;商号内部的管理制度也吸纳了塞外地区某些组织原则,形成了独特的商业文化。这种文化交融是各民族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生长出来的新型文化形态——既有晋商的诚信精神,又有草原文化的宽广胸怀;既有中原的农耕文明基因,又有北部边疆的游牧文化特质。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旅蒙商的商业实践证明,只有在文化交流中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以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精神,构建“和而不同”的文化生态,才能持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坚实根基。
以多维互嵌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基础
经济互嵌夯实发展基础,文化互鉴搭建连心桥梁,而进一步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需要社会结构的深层次重塑。旅蒙商的历史作用,不仅在于在各民族间构建经济共同体、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更在于以商旅往来互通有无,促进了内蒙古地区社会结构的重组与整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在商业城镇的空间布局上,归化城、包头、多伦诺尔等地因旅蒙商而兴,形成了多民族共居、商牧互补的社区。在这些商业网点里,商号的院落与牧民的帐篷比邻而居,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空间格局。这种“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模式,打破了传统社会的“族群孤岛”,创造了各民族日常交往交流交融的物理场域。
在社会组织的互动中,旅蒙商的行社组织与内蒙古地区传统的“盟旗”制度形成了良性互动。商号掌柜与蒙古王公之间建立起密切关系,超越了单纯的商业契约,成为一种社会信任网络;旅蒙商在草原深处设立的“商号”,成为各民族杂居的基层社区。在旅蒙商的商业网络中,山西、河北、北京、陕西等地的商人投入资本,福建、湖南、湖北、山东的物产成为商品,驮夫成为去往新疆、内蒙古牧区深处的物流担当。各族群众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抵御风险,形成了稳定的社会共同体。
这种社会结构的重组与整合,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深层机制。当各民族在微观的社会单元中实现组织互嵌、在日常生活中实现高频互动,便能够不断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认同感。旅蒙商近三百年的商业实践,在内蒙古大地上编织出了一张跨越族群界限的社会关系网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社会基础。
旅蒙商的历史虽然随着现代交通体系的建立而逐渐落幕,但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验,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这段跨越近三百年的商贸史,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内在机理。其中,各民族经济互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这启示我们在新时代必须推动产业互嵌,让各族群众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深度融合,实现利益共享、命运与共。各民族文化相通,是中华民族铸就多元一体文明格局的文化基因。这要求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文化交流互鉴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社会结构的深层次重塑,能够为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稳定载体。这要求我们要着力建设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立足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祖国北部边疆常开长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作者:刘春子,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