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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商标”该凉凉了

  3月30日,据媒体报道,消费者陈先生近日购买某品牌“手打挂面”后,因未吃出手工面口感质疑产品宣传。该品牌回应称,“手打”仅为注册商标,与手工工艺无关。这番看似“合法”的解释,不仅未能平息争议,反而再次暴露出部分企业利用商标规则模糊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业乱象。

  “手打”作为注册商标,本身确实具备合法性。但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显著标注“手打挂面”,极易让普通消费者将其与手工制作、传统工艺直接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即便“手打”已注册为商标,当企业将其作为核心产品名称突出使用时,就不再单纯是商标标识,而是具有工艺暗示的宣传用语。仅凭一句“这是注册商标”就割裂与实际工艺的联系,本质是钻法律空子,逃避责任,已然触碰虚假宣传红线。

  近些年,类似的“心机商标”屡见不鲜,总给人一种“每天重新认识一类大众消费品”的感觉。比如,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的“多半”为商标;三分钟奇迹洗发水产品背面用小字表明“三分钟奇迹”是商标;一些儿童奶粉品牌直接将“爱因斯坦”“牛顿”作为产品名称的一部分,甚至注册为商标……这些企业在法律边缘游走,虽然形式上做到了所谓合规,实则失理、失心,抛弃了商业诚实。

  值得警惕的是,在利益诱惑下,备受争议的“心机商标”似乎正在形成一种不良行业风气。消费者因此陷入非常尴尬的局面:知道了他们是在欺骗,他们也知道自己在欺骗,法律也规定了商标不能存在误导性内容,但这些所谓的商标还在理直气壮地大行其道。

  如此“钻研”宣传话术,如此“优化”文字包装,长此以往,整个市场难免会陷入“重噱头、轻实质”的怪圈,最终透支公众对品牌的基本信任。

  这类乱象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2025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将“严格规制通过商标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今年年初,刚通过国务院审议和全国人大一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也将针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加大整治力度。可以说,对“心机商标”的系统性、源头性治理,已经在路上。(任网平)

编辑:刘晓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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