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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不执行调度指令?救命的事不能“抗命”

  4月8日晚,广东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深圳健安医院未按120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院一事进行通报,对该医院罚款7.6万元,暂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六个月。处罚的起因是,2025年8月5日,该院120急救车将本应送往某三甲医院的急救患者拉送到了“自家”医院,该患者8小时后才被转入原定医院,最终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去世。

  目前,关于医院抢救延误、转院不及时等问题,尚在调查处理中。

  救护车为何要违抗调度指令,“舍近求远”将患者拉回本院?

  在我国当前的院前急救体系中,各个城市的120急救实行“统一指挥、分属管理”,救护车由医院管理、急救站设在医院。这意味着,出车医院既是调度执行者,也可能是患者接收方。如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可能就会有医院因为本院利益而“选择性”执行调度指令。那么问题来了,急救的事儿,能随便揽吗?事关人命的调度,能随便改吗?

  120急救车,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责任,无需赘言。诸多疾病的治疗、生命的挽回,都跟“黄金抢救时间”有无比重大的关联,多用一分钟,风险就会累加甚至呈几何倍数增长。去更近的、有更好救治能力的医院,没什么可商量的,急救车更没有权利随意改变目的地。如果需要急救的是自己的家人、朋友,这辆救护车会放弃三甲医院、开回“自家”医院吗?

  当然,现实中,绝大多数救护车都是以患者的生命为重,全力与时间赛跑的。医院该算的从来不是经济账,而是社会效益账,是治病救人、仁心仁术。 

  如何确保调度指令的刚性约束力?事发后,深圳市卫健委已对全市院前急救医疗网络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市急救中心也正全面梳理和优化急救调度系统。漏洞应该引起重视,制度更应该被加固,每一条“生命通道”都应该是畅通的、不受利益干扰的。(张雪)

编辑:刘晓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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