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 4月1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建局了解到,依据《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首府物业服务质量,呼和浩特市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到2026年底前,物业管理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物业市场秩序有效规范,突出问题得到深入治理,物业投诉量显著下降,物业管理服务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根本性转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今年,呼和浩特市要推动社区与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业委会(物管会)“交叉任职”覆盖率达到100%。强化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确保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动态维持100%。深入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市、旗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常态化到社区报到,进小区、进楼栋、进业主微信群,实现楼栋长、单元长岗位认领“全覆盖”。
新选聘物业企业的小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业主对照1-5级标准“点单”确定服务内容,企业按照约定提供“菜单式”服务。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内容不完善、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小区,参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依法依规补充完善合同条款,从源头上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对于自主管理小区,街道(乡镇)每半年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不足60%的,指导业主选聘物业企业接管。业主大会、业委会(物管会)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费标准进行综合评价,鼓励业主与企业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综合考虑服务内容、运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有效解决“质价不符”问题。
推动物业企业“晒服务”,公示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小区治理等情况;推动物业企业、业委会(物管会)“晒收支”,公示公开物业费用、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年内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双晒”覆盖率达到100%。
进一步厘清物业费与公摊能耗、生活垃圾清运、装修管理等事项的收费界线,有效杜绝重复计费、乱收费等行为。试点推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由物业企业、业委会(物管会)、社区建立物业费用“共管账户”,采取“基础支付+实报实销+评估定酬”方式支付资金,确保物业费用收取使用公开透明。探索信托制资金管理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进一步强化资金透明度和制衡机制。
规范物业企业选聘,实行“招标前后双备案”制度。备案价格超过2.0元/平方米的项目,招标人须提供价格测算依据,属地住建部门可组织专业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分散、服务低效、资源不足等问题,通过“整合区域”“多区联聘”“核心业务托管”等综合性举措,引进综合实力强的物业企业进行管理,提升区域物业服务质量。市四区要培育大型骨干国有物业企业,采取“以大带小”“新旧搭配”“公建+住宅”等模式,依法依规接管一批体量小、基础差、问题多的小区,打造标杆物业,破解老旧小区规模小、服务差等问题。
推动物业服务问题“码上办”全覆盖,在小区出入口、单元门厅等显著位置规范张贴“有事扫码报、物业马上办”二维码,业主扫码反映物业管理问题,物业企业、社区、街道(乡镇)、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及时“应哨”处办。
对12345接诉即办平台物业投诉实行分级督办机制,每月投诉20件以上小区由属地住建部门挂牌督办,街道包联解决;每月投诉40件以上小区由属地政府挂牌督办,属地处级领导包联解决;每月投诉60件以上小区由市住建部门挂牌督办,属地主要领导包联解决,并指派专人驻场盯办。
集中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治安管理、电梯安全、消防设施、水电气暖设备、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及拆改承重结构、私搭乱建、高空抛物、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