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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演进与时代面向

  核心提示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既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实践路径,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理论范畴

  ●内蒙古地区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壮美的北部边疆,共同创造了璀璨夺目的地域文化,形塑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贯穿始终的历史主线,是制度优势的生动彰显,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纽带与重要桥梁

  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中华民族在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中孕育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将在各民族持续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内蒙古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繁衍生息、守望相助的家园,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发展的生动缩影。新时代以来,内蒙古持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在空间、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紧密联结为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理论遵循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既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实践路径,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理论范畴,是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造性成果与创新性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制度遵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创造性运用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的成功创举,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制度保障。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在长期民族工作实践中,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核心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与政策体系,实现了国家统一与民族区域自治有机结合,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内蒙古各族人民在政治生活中依法平等参与、共商国是,在经济建设中协作共进、携手攻坚,在文化领域互鉴融通、守正创新,在社会层面互嵌共生、守望相助。内蒙古70余年辉煌壮阔的发展历程充分彰显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卓越治理效能。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价值旨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视野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互动或文化接触,指向更高层次的价值认同、情感共鸣与共同体归属。这一重要论断,将民族工作提升到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揭示了各民族在根本利益、前途命运上的高度一致性。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的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尊重差异性、不断增进共同性,自然生成并持续深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内蒙古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演进

  历史上,内蒙古地区就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的核心区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阔舞台。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的交融互鉴,再到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交错互补、协同发展,世居于此的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壮美的北部边疆,共同创造了璀璨夺目的地域文化,形塑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自古以来,匈奴、乌桓、鲜卑、契丹、蒙古、女真、汉等民族在这片地区繁衍生息、交融发展。战国时期,云中郡等边防重镇的设立,标志着中原华夏民族正式在此定居开拓。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内蒙古地区既有北方民族政权的全面开拓治理,也有中原王朝的有效管辖经略。无论何种政权,均始终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正统自居,始终将这片土地视为中国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以降,草原丝绸之路的畅通极大带动了内蒙古地区的经贸繁荣与经济发展。旅蒙商的跨区域经贸往来,加速了沿线地区城镇化进程与辐射效应,推动内蒙古地区形成更为多元、更富活力的经济结构。经济上的深度依存与紧密联结,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全面深化,汇聚成政治上凝聚共识、经济上互往互通、文化上兼容并蓄、情感上亲融互信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近代以后,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国家危亡、民族危难之际,各族民众团结一致抵御外侮,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变,发展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与向心力的自觉民族实体。内蒙古成为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建立起早期党组织的民族地区之一。内蒙古地区各族人民在血与火的淬炼中深刻认识到: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实现民族团结、争取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内蒙古才能拥有光明前途与美好未来。抗战胜利后,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直接领导开展内蒙古自治运动。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与斡旋,1947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成为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各族群众同心同德、携手奋进,创造了“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的历史佳话,铸就了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赢得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面向

  新时代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面临全新的时代课题和重大发展机遇。内蒙古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经济层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立足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全面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各民族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分享成果的经济发展格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文化层面,牢牢把握“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的科学论断,深入挖掘、系统整理、大力宣传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与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各族群众中持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共同理想信念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传承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与自豪感,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社会层面,持续深化各民族全方位嵌入、深度交融的社会关系,积极营造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鼓励和引导各族群众在就业、就学、居住、社交等领域自由流动、深度融居,全力打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二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交融促进机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健全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进共性、凝聚一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内蒙古的发展历程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贯穿始终的历史主线,是制度优势的生动彰显,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纽带与重要桥梁。长期以来,内蒙古各族儿女始终同心同向、团结奋斗,自觉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为全国各民族地区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宝贵经验、作出了积极表率。历史深刻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新征程上,内蒙古将始终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者:包银山,系内蒙古党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刘晓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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