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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红线明标尺,更好守护群众健康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行风(医德医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组织领导、考评管理、重点监管到问责奖惩,构建起全链条、精细化的行风管理体系,为全区医疗机构划定行为红线、明确建设标尺,也向全社会传递出深耕医德建设、守护群众健康的坚定决心。

  医德医风好不好,群众就医感受最直接。过去,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的服务态度生硬、过度诊疗、商业回扣等问题,不仅侵蚀着患者信任,更影响着医疗行业公信力。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正是聚焦这些行业痛点,以“全领域覆盖、全流程管控”的思路筑牢制度屏障。从适用范围来看,公立医院及所属分支机构、医联体成员单位全覆盖,社会办医院参照执行,杜绝了监管盲区;从职责分工而言,明确了各级卫健部门、医院党委、院长、纪委及各职能科室的具体责任,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执纪、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让每一项要求都有落实主体,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督力量。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精准发力、直击要害。该实施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将监管焦点对准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领域。在医药购销环节,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政策,公示高值耗材使用排名,对违规企业“拉黑”终止合作,从源头斩断商业回扣链条;在诊疗行为上,推行“诊疗告知清单制”,严禁过度诊疗、术中加项,24小时响应患者投诉,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把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诉求权落到实处;在医保基金使用上,实行“双处罚”制度,严防欺诈骗保,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更要求关键岗位人员任期不超5年、实行轮岗制,对接多系统实现异常指标实时预警,以科技赋能精准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系列精准监管举措,直指行业乱象高发区,让监管不缺位、不乏力。

  当每一位患者都能享受到规范、廉洁、贴心的医疗服务,当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能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潜心行医,医疗行业才能真正赢得群众信任与赞誉。(文/宋显丽)

编辑:刘晓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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