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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  4月23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新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东林担任审判长,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铁刚出庭支持公诉。

  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团委等11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300余名干部职工以线上、线下形式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云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35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开始前,审判长召集合议庭成员全面分析研判案情,细致梳理庭审重点,科学拟定庭审提纲,做足做细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文明有序,审判长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有效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

  在庭审最后阶段,被告人云某某对自身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深入剖析自身违纪违法根源,对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刻忏悔。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院领导“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城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化以案释法、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实践缩影。通过庭审观摩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用真实案例为广大干部职工敲响廉洁警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坚决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编辑:李元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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