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28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李永桃)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发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六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内蒙古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住房需求变化而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行动方案》提出了总体工作目标,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和老房子建设“好房子”的要求。即:到2030年全区住房品质大幅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明显提高,保障性住房率先建成“好房子”,商品住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老房子改造为“好房子”取得明显进展。
围绕总体目标,《行动方案》从7个方面全链条推动“好房子”建设。
一是“立标准”,完善标准体系。落实好2025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分类制定自治区新建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指南,支持协会、企业编制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构建“好房子”建设的标准体系。
二是“优布局”,提升住房品质。从科学规划选址入手,优先选择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优质地块,优化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和生活便利度。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优化规划指标,落实容积率激励,优先保障“好房子”用地。深化住宅设计创新,提高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不同群体多样化居住需求,精心设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好用、居住舒适的住房产品。
三是“选好材”,夯实建设基础。面对高品质居住需求,研发应用更高性能、更加绿色的建筑材料。推广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提升住宅设备系统性能,推广应用智能、高效、绿色、安全设施设备。加快数字家庭建设,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行绿色低碳技术,集成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等技术,提升住宅全生命周期品质。
四是“精建造”,做好建造管控。开展混凝土工程质量治理,严格原材料管控,推进数字化监管。重点防治隔声、串味、渗漏等质量通病,严格建材先检后用,加强实体性能检测并纳入质量保证书。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智能建造和装配式装修。严格交付查验,探索“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行“业主开放日”,强化质量保修。
五是“提服务”,延伸住房价值。强化服务供给,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社区、物业、业委会(物管会)“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用综合评价,创新智慧物业服务模式,建设智慧物业平台,提升小区智能化服务水平,提升居民满意度。推动物业服务向“基础服务+增值服务+社区治理”三位一体转型升级,鼓励物业企业提供养老、托幼、家政等生活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居住服务需求。
六是“焕旧居”,改善居住环境。开展既有房屋排查评估,对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摸底评估,分类制定改造计划。开展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以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方式改造老旧住房,同步更新完善消防、燃气、供水、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项目、增设垃圾分类点等功能和服务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和公共安全。
七是“赋新能”,强化科技支撑。用科技提升居住品质,加强住房品质提升的关键技术研发,开展低能耗高性能建筑、建材技术研发。完善本地化产业链,推动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建材生产等企业向“好房子”建设系统集成转型,打通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服务等环节,带动产业链整体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