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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入企”,以数字手段规范涉企检查

  据媒体报道,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明确“扫码入企”基本环节与核心要素。这一举措以数字化手段破解涉企检查突出痛点,既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关键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的务实行动。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监管执法的必要方式。但现实中,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执法乱象让企业疲于应付,甚至存在借机设卡设限、滥用职权、徇私谋利现象。据司法部去年通报的典型案例,内蒙古某矿业企业下属公司,一年内接受应急管理部门各类行政检查和指导达44次,几乎每周都在“迎检”。高频检查之下,企业经营负担不言而喻。

  此次新举措直击传统监管模式痛点。《通知》明确建立“政府赋码、执法亮码、企业扫码”的闭环工作机制,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前必须报批报备,由系统生成唯一执法二维码;联合检查统一实行“一次一码”,无码不得擅自开展入企检查。对企业而言,扫码即可清晰核验检查主体、执法人员、检查事项、检查时限等关键信息,有异议可一键在线反馈,检查结束后自动生成检查记录并同步上传系统存档备查。

  这项新举措的亮点,首先是依托数字化手段,构建起全流程、透明化的涉企检查新范式,明确将执法二维码作为入企检查的前置条件,有效压缩检查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检查随意性,同时实现执法检查全程可留痕、可追溯;其次是统筹精简合并检查事项,强化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杜绝“走过场”式检查和无效检查,提升监管检查精准度。这一模式从制度源头封堵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漏洞,推动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从前期各地试点来看,“扫码入企”治理成效已然显现。甘肃上线运行相关系统后,截至今年1月累计预警违规检查225次,压减重复检查944次,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5%;新疆吉木萨尔县试点推行后,涉企检查同比减少130余次,企业相关投诉量下降62%。数据印证,“扫码入企”既能刚性约束规范执法行为,又能提升监管效能,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落深落细。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好政策落地见效、释放长效价值,还需多方协同发力、常态长效推进。一方面,要坚持务实高效导向,持续精简整合同类检查事项,全面推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坚决杜绝“形式化入企”,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全过程督导研判,及时纠治执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例外条款沦为个别部门突破规则的“后门”,切实帮企业卸下隐形负担、安心经营发展。

编辑:刘晓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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