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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木乡镇、旗县(市、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6年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区苏木乡镇、旗县(市、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安排在2026年11月10日至11月底前进行。苏木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2月10日前召开。

  二、旗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安排在2026年11月10日至11月底前进行。旗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2月10日至2027年1月10日前召开,并选举产生设区的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设区的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7年2月底前召开。

编辑:孙丽荣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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