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人民公安报》第2版刊发题为《通辽一辅警火场勇救老人获表彰“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救人”》的文章,报道了通辽辅警刘鹏护学岗途中发现居民楼起火,不顾危险冲入火场救出老人,并联合消防扑灭大火。因其英勇行为,被授予三级警务辅助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全文报道如下:

2026年5月22日《人民公安报》第2版
“刘鹏以临危不惧的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安全隐患,被授予三级警务辅助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布奖励命令,现场掌声雷动。
刘鹏是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一名辅警。3月18日11时许,刘鹏从街面勤务岗驾车转至护学岗途中,发现一栋居民楼一户居民家的窗户里冒出黑烟。没有半点迟疑,刘鹏立即靠边停车,冲向居民楼。
打不开单元门,刘鹏赶忙叫来物业工作人员帮忙。随后,两人迅速赶到起火的住户门前。另一个难题随之而来——浓烟从门缝里往外涌,房门却没法打开。这时候,闻讯赶来的业主准备开门,刘鹏站了出来,“你不要开,火接触到空气可能扑出来,有事我先上。”
果然,房门一打开,黑烟裹着热浪席卷而来。刘鹏一边蒙住脑袋,一边把身后的人推到安全区域。“屋里有人呻吟!”还没等浓烟散去,刘鹏不顾危险第一个冲了进去。
进屋后,刘鹏发现距离起火点不远的地方有一位老人。顶着灼人的高温,刘鹏用力将老人转移到门外的安全区域。“赶紧打120!”刘鹏将老人交由其他人照料后,转身返回室内继续灭火。
火势越来越猛。第一个灭火器很快用完了,大火依然没有熄灭的迹象。刘鹏接过现场人员递来的口罩戴好,手持新的灭火器再次奔向火场。最后,刘鹏联合消防救援人员扑灭了大火,被救助的老人也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救人。”刘鹏告诉记者,当时现场浓烟滚滚、热浪逼人,但自己一心想着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本没顾上考虑自身安危。
据介绍,刘鹏今年33岁,2015年1月加入公安队伍,一直奋战在交管一线。因工作努力,2025年,他被评为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安局优秀辅警。
(记者 张志颖 唐建权 通讯员 关傲)
制作:杨苏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