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思享 > 地评线

以全民阅读涵养城市书香

  随着《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全民阅读迈入法治化保障的新阶段。建设书香社会,不能停留在理念倡导层面,更应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系统实践。

  拓展阅读空间,让书香“触手可及”。推进全民阅读,首先要解决“去哪儿读”的问题。应该跳出传统图书馆、书店的单一功能定位,推动阅读空间从“借阅点”向“文化客厅”转型升级。具体而言,加密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商圈、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嵌入智能借阅柜、文化驿站等微型阅读设施,构建“15分钟阅读服务圈”,让市民在步行范围内即可找到阅读场所。

  创新服务模式,让书香“值得期待”。空间搭建起来之后,还要通过优质服务把人留下来,才能让各类阅读空间真正发挥作用。要积极探索“政企社”协同模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财政供养的路径依赖。政府负责规划引导、资源统筹和质量监督;市场主体承担专业化运营、活动策划和日常维护;公益组织、志愿者、社区团体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服务补充,使阅读服务不仅“有用”,而且“有吸引力”。同时,推动基层阅读点与农技推广、普法教育、社区文化等功能融合,不断增强阅读服务的实效性。

  聚焦不同群体,让书香“人人可享”。全民阅读,核心在“全民”,关键在于覆盖每一个群体、惠及每一位市民。对青少年,要深化“馆校共建”,将优质图书资源引入校园,开展分级阅读和阅读指导课程,让书香伴随成长;对老年人,需配置大字本图书、有声读物,并完善无障碍设施,让阅读温暖晚年;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群众,可通过流动图书车、“马背”图书馆等灵活方式送书上门,结合当地产业需求开展主题读书分享,让知识助力发展;对残障人士,要提供盲文读物、语音阅读设备等专门服务,让阅读之光点亮每一个心灵。

  只有当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境遇的市民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方式,全民阅读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城市书香才能浸润人心、绵延不绝。(文/张鹿园)

编辑:刘晓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