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严查“坑老”骗局!内蒙古公开征集养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线索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睿睿)为持续整治养老领域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乱象,切实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长期公开征集养老领域各类违法线索,全力打击各类“坑老”“骗老”违法行为。

  此次线索征集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侵害老年人权益突出的四大重点领域,精准靶向市场乱象。在养老服务方面,重点查处夸大服务设施、冒用资质等级、虚假宣传医养结合、医疗绿色通道等诱导消费行为。保健食品领域,严查通过免费讲座、义诊送礼、虚构康复案例等方式,宣称食品可治病防病、替代药物的虚假营销套路。针对普通食品市场乱象,重点征集假借“药食同源”概念,虚构调理慢性病、保健治疗等功效,误导老年消费者的违法线索。同时,严厉整治理疗产品违规宣传问题,对通过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直播带货等方式,将普通产品、非医疗器械虚假宣称具有治病防病功能、诱导老年人消费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

  为方便群众举报举证,内蒙古开通多条便捷举报渠道。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通过12315官网、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提交线索及证据;也可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huangfanju@163.com,或前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通过信函方式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举报线索需明确涉事主体名称、地址、网络账号及具体问题,可附带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直播录屏等佐证材料。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实名举报人信息,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了解,本次线索征集长期有效。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社会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养老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老欺诈营销行为,规范涉老产品和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老年消费环境,筑牢老年群体消费安全屏障。

编辑:何娟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