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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理客运安全隐患 内蒙古全力规范大中型营运客车营运秩序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公安厅印发通知,自6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中型营运客车源头监管及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势,全力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守牢道路运输安全底线。

  本次行动聚焦大中型营运客车突出安全乱象,重点围绕车辆座椅结构安全隐患、卧铺设施违规设置隐患、车辆附属设施违规加装隐患、安全设施缺失失效及违规改动隐患、电路内饰违规改动安全隐患、车辆车身参数违规变更隐患、动态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隐患、超员超限及违规营运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资质不规范隐患、从业人员安全操作及履职不到位隐患十大领域开展整治,严查违规改动座椅结构、违法设置卧铺设施、私自加装附属装置、安全设施缺失失效、电路内饰违规改造、擅自变更车身参数、动态监控履职缺位、车辆带病营运、超员超限、客货混装、无证营运、超范围经营和从业人员资质不符、证件过期、无证上岗,以及超速、疲劳驾驶、行车接打电话、未落实安全告知和例检制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执法层面,每月设全区专项统一行动日。各地交通运输执法力量联合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客运站、高速出入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打击力度,规范道路客运经营秩序。同时,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精准研判车辆运行规律,推行“小快灵”精准勤务,实现违法线索精准预警、拦截和查处。

  本次行动,采取交通运输与公安部门分工协作、联动共治模式。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统筹整体工作,负责风险梳理、行业管控、督导检查及数据报送,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常态化稽查;公安部门严格落实车辆登记、年检审核、路面执法等职责,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并同步共享企业、车辆、人员监管数据,建立线索互移、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机制,实现全方位联合监管与惩戒。此外,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将同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编辑:郝小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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