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思享 > 理应如此

推进文化强区建设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文化强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我们要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更加积极有为的举措,全面推进文化强区建设,为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

  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文化强区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内蒙古文化强区建设的主线。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内蒙古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重要的责任。建设文化强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挖掘和阐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展现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进程,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文化强区建设的内在要求。文化强区建设的目标是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为文化强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文化强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凝聚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建设文化强区的强大合力。同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能够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文化强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强化价值引领构建中华文化认同体系

  构建中华文化认同体系是文化强区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支撑。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的定位,在文化强区建设中既尊重各民族文化特色,更突出中华文化的统领性地位,通过文化传承和创新实现“根深干壮、枝繁叶茂”。要着力打造各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符号,深入挖掘推广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要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穿文化强区建设全过程,让中华文化成为各民族共同的精神标识。要构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加强青少年文化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五观”,持续增强“五个认同”。

  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

  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是文化强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文化强区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在实践中,要不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成为文化强区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构建精准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建立“线上+线下”立体式文化需求采集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文化需求地图”等方式,精准把握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根据不同人群需求特点,策划设计个性化、定制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破解公共文化服务难点问题,提升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从“政府端菜”到“群众点单”。构建长效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文化志愿服务,发挥专业人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在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中促进产业深度融合

  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是文化强区建设的核心动力,也是激活文化资源、释放文化活力的关键举措。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够为文化强区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新活力。要推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如文化旅游景区、文化旅游线路、文化旅游节庆等,提升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推动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建设一批具有集聚效应和示范作用的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吸引文化体育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群,实现文化艺术与体育的深度融合。依托丰富的体育资源,大力发展赛事经济,持续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等活动,促进文体旅商融合发展。要打造特色文化夜市、文创市集等夜间消费场景,将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商业街区,广泛吸引游客消费。鼓励文艺创作者从中华美学精神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中汲取养分,创作出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气息、更能引发情感共鸣的文化产品。

  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传播拓展文化强区建设的国际空间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传播、拓展文化强区建设国际空间是内蒙古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展示中华文化魅力、讲好中华民族故事的重要窗口。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推动文化“走出去”,在文明互鉴中彰显中华文化魅力。要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搭建多元传播平台。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网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及中亚、中东欧等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国内外知名文化机构、博物馆、艺术团体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边境地区“文化睦邻”工程,以文化为纽带增进民心相通。培育对外文化贸易主体,推动文化产品走向世界。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对外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推动文创产品、数字文化内容、影视作品、非遗技艺等进入国际市场。要创新文化传播叙事方式,讲好内蒙古故事。深入挖掘“三千孤儿入内蒙”“草原母亲都贵玛”“最美牧场为航天”等历史佳话和现实案例,将其转化为具有国际传播力的文化产品。充分发挥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的优势,组织乌兰牧骑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开展巡演,以歌舞、器乐、短剧等艺术形式生动讲述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内蒙古故事。运用新媒体技术赋能,实施精准化国际传播策略。加强对国际文化市场的受众分析,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偏好、传播规律制定差异化策略,切实提高内蒙古文化的国际能见度和美誉度。

  文化强区建设是涉及文化传承、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多个维度的系统工程。要树立系统观念,注重各项工作的关联性与协同性,统筹好文化传承与创新、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对内凝聚与对外传播等多重关系,通过系统谋划与整体推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文化强区建设全过程,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文化强区建设的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作者:德红英,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刘晓君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