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周 蕾) 6月22日上午,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陈佳鑫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包头市殡仪馆举行。陈佳鑫同志因公牺牲,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包头市委市政府、青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全市民辅警代表,以及陈佳鑫同志亲属和生前友好怀着沉痛的心情前来送别。
6月18日下午,自由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有人欲跳楼轻生,陈佳鑫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后,救援民警发现当事人情绪低落,因长时间站立,身体开始晃动,随时有坠落危险。危急关头,陈佳鑫挺身而出,从窗户跃向当事人所在平台施救时发生意外,不幸牺牲。最后,在救援人员的努力下,轻生市民成功获救。
22日9时许,告别厅庄严肃穆,哀乐低回。全体人员在哀乐声中缓步来到陈佳鑫同志的遗体前肃立默哀,向陈佳鑫同志的遗体三鞠躬,作最后告别,并向其家属致以慰问。她用30岁最美好的青春,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陈佳鑫,女,1996年6月出生,2016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202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先后在包头市公安局巡逻特种警察支队、青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幸福路派出所、自由路派出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