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人民公安报》第6版刊发题为《“无论是否在岗,遇到危险我都会挺身而出”》的文章,报道了在6月21日18时许正值晚高峰时段,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伤势不明。紧急关头,下班驾车途经现场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辅警刘吉超立即停车处置,最终成功将被困老人解救出来。
报道全文如下:
“无论是否在岗,遇到危险我都会挺身而出”
6月21日18时许,正值晚高峰时段,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周边车流密集、行人如织。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倒地后被卡在车辆右后轮下,伤势不明,情况危急。
紧急关头,下班驾车途经现场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辅警刘吉超立即停车处置。他迅速将车停靠至事故车后方并开启双闪警示灯,形成临时安全区域,防止发生二次事故。随后,他快步上前,果断制止出租车司机违规倒车,明确告知随意移动车辆可能加重伤者伤情。
鉴于车身沉重无法独自挪动,刘吉超随即向周围群众求助。短时间内,10余名过往市民自发集结,在统一指挥下合力抬升车身,成功将被困老人解救出来。
险情排除后,刘吉超一边安排司机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拍摄现场痕迹、车辆位置及伤者状况以固定证据,并疏导围观人群保障救援通道畅通。直至确认老人被送上救护车并得到妥善安置,刘吉超才默默离开现场。
事后,刘吉超说:“这次能成功救人,离不开热心市民的帮助。无论是否在岗,遇到危险我都会挺身而出。”据了解,这并非刘吉超首次见义勇为。此前,他曾及时扑灭路边车棚明火,避免了火势向居民楼蔓延,保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报记者 唐建权 通讯员 周煦坪 王鑫)
制作:张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