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当前,全区正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广大党员干部需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久久为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内蒙古广袤大地上绘就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生态新画卷。
坚持立党为公,把准“守土尽责”的政治坐标。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
深学细悟,于学思践悟中筑牢思想根基。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中,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宏大命题中,深刻认识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发展,更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
正心明道,于对照反思中校准政绩坐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让群众享有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丰厚的生态红利,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知责尽责,于真抓实干中彰显政治担当。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善绝非一日之功,而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生态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心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制度治本,扎紧“以规治远”的制度笼子。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强化思想引领,更要夯实制度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托严密制度体系,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刚性行动准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初步搭建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系统规定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目标任务;《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各有关监管部门责任,细化了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了企业环境责任,规范了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机制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使生态保护的空间边界更加清晰、制度依据更加明确,从根本上确保生态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制度治本既要“有法可依”,更要“违法必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保护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机制层面,通过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与生态环保督察的贯通协调,畅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逐步实现生态治理规范化、监管常态化、保护长效化。
考核是政绩观的“指挥棒”,用人导向是干事创业的“风向标”。要通过差异化、精准化的考核设计,将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防沙治沙面积、环境质量改善等生态指标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尺,提高其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引导干部既看发展速度、更看生态厚度,既重显绩、更重潜绩。同时,通过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在生态文明建设一线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以正确导向推动政绩观回归本位,营造久久为功、接力奋斗的良好氛围。
坚持知行并进,拓宽“绿富同兴”的实践路径。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体现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规划引领、逐年推进,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分类施策,采取“乔灌草结合、封造飞并举”的方式,持续为生态“做加法”。要坚决遏制毁林毁草乱象,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持之以恒推动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络,让自然生态在科学守护中永葆生机。
要树立系统观念,保障决策科学性。生态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打破“各管一摊”的思维定式,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治理格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流域协同共治,打破部门壁垒与区域隔阂,推动生态保护从“单兵作战”向“系统作战”转变。
要坚持破立并举,以改革创新激发生态治理的持久活力。生态既是最宝贵的家底,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最大优势,唯有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才能让保护者受益、让绿色发展行稳致远。要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模式,健全横向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制度,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开发交易,让“好空气”卖出“好价钱”。要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方向,在防沙治沙中发展沙产业,在草原保护中发展草产业,让“绿富同兴”成为鲜明底色。要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攻关荒漠化防治、草原修复等关键技术,推广“光伏+治沙”等治理新模式。要完善公众监督机制,让群众在生态保护中得到实惠,推动生态保护从“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
生态兴则文明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正确政绩观校准航向,以铁肩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用实干守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壮阔画卷中,书写属于内蒙古的华彩篇章。(作者:潘欣欣,系法学博士、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