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 7月5日9时37分,内蒙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十一大队接到交警部门通知,在G10绥满高速公路海拉尔至阿荣旗方向K1030+500m处发生一起单方碰撞事故,有人员受伤,情况紧急。十一大队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执法人员迅速摆放反光锥桶,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在等待专业救援力量到达期间,一边对现场严密管控,一边对受惊吓的当事人进行心理安抚。专业救援力量到达后,执法人员密切配合交警、医疗等部门开展救援,直至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车辆被妥善处置,并协助养护部门清理事故现场,待道路交通秩序恢复正常,才撤离现场。
从接到通知到火速驰援,从现场管控到协同救援,执法人员反应迅速、处置规范、配合默契,有效防范了二次事故的发生。此次突发事件的高效处置,充分检验了十一大队应急反应能力和联勤联动机制的实战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