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对这部法律,你了解多少?一说到救助,大部分人脑海中首先蹦出的是“吃低保”。实际上,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法,已经把社会救助范围扩展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这是这次立法的重大突破。7月7日,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进行详细解读。
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哪些群体?
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需要疾病应急救助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等。
社会救助分为哪几类?
社会救助分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基本生活救助包含特困人员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包含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及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包含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
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和供养内容是什么?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困人员,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必要的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
特困人员可以在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年满十八周岁后,仍在义务教育或者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学的,继续予以供养。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认定条件和保障方式是什么?
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也可以分档定额发放。
医疗救助的覆盖对象和救助方式包括哪些?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给予资助。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大病患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等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采取发放救助金或者配发实物等方式给予临时救助。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向哪个部门提出?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由本人或者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由本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社会救助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社会救助时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申请社会救助,应当如实报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等与申请社会救助相关的情况,并同意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进行核查。
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流程是怎样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后,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或者个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提请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核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收入、财产等状况。
申请对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核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县级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社会救助确认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社会救助确认决定。
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救助,有什么特殊规定?
对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紧急、救助金额较小、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按照规定补充说明情况。
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会有什么后果?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财物和利益,处非法获取的财物和利益价值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社会救助对象可以决定调减、停止社会救助。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对社会救助行政行为不服有哪些救济途径?
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社会救助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的颁布,标志着社会救助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将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文/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