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今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大、多平台就业的特点,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方式,确保新就业形态人员能纳入制度保障、平台企业方便参保,同时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进一步提高制度运行质效。苏昊/图 袁宝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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