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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巧珍)7月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坚决守牢矿山安全生产底线,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矿山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启动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周期为7月6日至10月13日。

  本次百日专项整治聚焦矿山生产建设全链条、全环节,划定11类重点打击的非法违法行为,靶向精准发力、全域从严整治,对各类漠视安全法规、铤而走险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查处”。

  此次整治剑指行业高频多发、风险突出的违法乱象,重点严查无证生产、证照过期擅自作业、项目未审批违规施工等无证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采掘接续失调带病生产等违规开采行为。

  针对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明知作业面存在冒顶片帮、透水、有害气体超标、边坡滑塌等重大隐患,仍冒险组织作业、强令违章施工的恶劣行为;从严查处关闭、损毁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施,篡改、隐瞒、销毁安全数据信息的隐蔽性违法操作。

  同时,重点纠治矿山行业各类弄虚作假、欺瞒监管行为,严厉打击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虚报下井人数,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伪造安全台账、虚假履职等行为;严查矿山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资质挂靠,安全评价、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伪造变造特种作业证件等违规乱象。

  对于已被责令停产停业、停工整改、设备停用,却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专项行动将依法顶格处罚。此外,整治范围全面覆盖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矿山爆炸物品,爆破无资质施工、人员无证上岗,私启废弃矿洞盗采资源、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等各类严重违法情形,全方位扫清矿山安全监管盲区、风险死角。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凝聚共治合力,百日整治期间,专项工作组全面开放多元举报通道,群众可通过现场举报、书信、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途径,举报矿山领域各类非法违法问题。对核查属实的有效举报,将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兑现奖励,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矿山安全治理。

编辑:何娟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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