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严把制度关口 呼和浩特优化市长质量奖激励体系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睿睿)  7月9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专家论证会,特邀质量领域资深权威专家开展专业评审论证,精准打磨制度体系、夯实制度落地根基。

  本次《办法》修订立足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对标先进地区质量治理经验、贴合本地产业发展特色,聚焦原有评审机制短板弱项进行系统性优化完善。会议汇聚质量领域专家智库力量,从法治合规、科学施策、实操落地、长效赋能等多维度,对修订稿进行全方位、深层次、专业化精准研判,靶向提出优化提升的建设性意见,有效解决了制度条款适配性不足、评审体系精细化不够等关键问题,进一步厘清了评审工作规范流程、优化了质量激励评价体系、完善了全链条管理制度框架。

  经专家组集中合议、综合研判,一致认为本次《办法》修订政治站位高、贴合实际紧、创新力度大、实操性强,条款设置科学合规、制度设计系统完备,完全契合首府质量强市建设总体部署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规范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培育优质质量标杆、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创新活力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

  此次专家论证为呼和浩特质量激励制度迭代升级、规范化运行筑牢了专业基础。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吸纳、转化落地专家论证成果,精益求精完成《办法》修改完善及报审发布工作。通过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市长质量奖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精神、赋能产业提质,持续放大质量激励示范辐射效应,全面激活全市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建设纵深推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质量支撑。

编辑:李元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