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巧珍) 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新闻发布会,针对新规中重点提及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管控、风险研判信息化建设、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三大核心治理内容,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国强现场答记者问,全方位解读内蒙古矿山安全源头治理、智慧治理、闭环治理工作体系。
据介绍,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是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也是事故防控的重点风险点。内蒙古高度重视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管控,年初专门出台专项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规范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管理标准,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今年以来,内蒙古对1716处停产停建矿山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底排查,逐条梳理风险、逐项排查隐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424项。为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走过场,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组建专项督查组下沉一线,深入42家矿山企业、21家属地监管部门开展整改“回头看”,逐项核验整改成效。目前,所有排查隐患已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此外,依托科技赋能,内蒙古加快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迭代升级,彻底改变传统“事后处置”的被动模式,全面转向事前预判、动态监测、精准防控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目前,煤矿风险研判信息化系统已全面建成、稳定运行,实现风险实时预警、数据动态分析、隐患精准锁定。按照建设规划,今年底内蒙古将完成一批非煤矿山风险研判平台的联网工作,到2027年,实现所有矿山联网全覆盖,用科技手段为安全监管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