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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首例!通辽给水资源颁发“产权身份证”

  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首例取水权登记颁证仪式在通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城区办证大厅举行,通辽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将两本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递交到试点企业代表手中。证书标注了权利人、坐落位置、使用期限以及取水量、水源类型、取水类型等核心信息,权利边界清晰,确权要素完备。

 

  相关负责人为试点企业代表颁发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常宏亮 摄

  “有了取水权不动产权证,取水权变成了实打实的企业资产,可用于抵押融资、水权流转,有效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了扩大生产的资金难题。”通辽市燊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悦说,这项改革举措便民利企,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实实在在的助力。

  试点企业代表查阅刚领取的证书,核对登记信息。常宏亮 摄

  据了解,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是将取水主体依法取得的取水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的制度创新。经过法定确权登记程序后,取水权具备完整的不动产权属效力。此次核发证书作为内蒙古首批试点落地成果,是通辽市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改革的重大标志性进展。

  “此次核发的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相当于为水资源颁发了法定‘产权身份证’”。通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孟凡达说,取水权确权登记不仅有效保障了取水权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水资源从普通的自然资源转变为可量化、可盘活、可增值的生态资产,全面提升了通辽 市水资源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通辽市水务局副局长李海江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取水权登记工作,逐步扩大改革覆盖范围,保证更多的企业获得取用水权,推动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保证水资源保值增值,为通辽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常宏亮 梁超 

编辑:张圆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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