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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聚焦内蒙古·法治日报】内蒙古科左后旗法院多维发力提升执行质效 “执前督促”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7月21日,《法治日报》第11版刊发了题为《内蒙古科左后旗法院多维发力提升执行质效  “执前督促”高效兑现胜诉权益》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科左后旗人民法院近年来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将审判执行工作与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紧密结合,在发挥审判职能、提升服务实效的探索中,走出了具有北疆特色的司法为民新路径,为民族团结与边疆稳固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

  报道全文如下:

  2026年7月21日《法治日报》第11版

  西辽河畔,科尔沁草原辽阔苍茫。

  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如同流淌的河水与扎根的牧草,深深融入这片土地的血脉。

  近年来,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将审判执行工作与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紧密结合,在发挥审判职能、提升服务实效的探索中,走出了具有北疆特色的司法为民新路径,为民族团结与边疆稳固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

  前移督促环节

  为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科左后旗法院建立“执前督促”工作机制,将督促履行环节前移,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主动为义务人履行留有“缓冲带”。

  “老张,判决已生效,主动履行可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会影响征信……”

  “小李,知道你目前困难,能否先履行一部分?剩余部分我们可以共同制定还款计划……”

  今年初,科左后旗法院的法官们对一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案件进行筛查梳理,逐案研判,逐户沟通。法官们转变角色,成为督促履行的“督促员”和排忧解难的“参谋员”。他们将法律术语转化为家常道理,通过一个电话、一次上门、一番恳谈,引导当事人算清“诚信账”“长远账”。

  2025年以来,全旗共526起案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得以主动履行,到位金额405万余元。

  “执前督促”机制不仅高效兑现了胜诉权益,更有效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推进债务重整

  面对陷入履行困境的被执行人,科左后旗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债务重整、分期履行等方式,帮助诚信债务人重建生活希望,并以典型个案带动一方守信风气。

  10多年前,温某因经营失败背负23起案件、64万余元债务。

  科左后旗法院多次与其深入沟通,帮助其盘点资产、规划生计,在保障其基本生活与生产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活查封”等措施,并引导其制定长期分期履行计划。

  从首笔4188元到最后一笔2.6万元,温某用近10年时间,逐步还清了所有债务。

  重获“信用新生”的温某,如今成为村里的诚信“代言人”,主动以自身经历劝导其他被执行人。在其感召下,先后有9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到位金额15万余元。

  在此基础上,科左后旗法院于2024年成立通辽市法院系统首家“债务重整中心”,系统化推进诚信债务人挽救工作。该中心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1953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967.57万元。

  助力乡村振兴

  针对涉村集体历史遗留债务问题,科左后旗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推动建立“村债共治”府院联动机制,集中攻坚,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一笔始于2000年的3.4万元村集体借贷,因利息累积、村委会换届等因素,拖成了“历史账”。

  面对这一难题,执行干警深入村庄,实地了解村委会现状与困难,反复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以此案为范例,科左后旗法院成立“村债共治联合中心”,对涉村集体执行积案开展“清仓行动”。2025年以来,通过精准筛查、分类施策、联动化解,成功执结涉村委会案件52件,促成执行和解案件17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65.89万元。(本报记者 刘玉璟 本报见习记者 王志堂 本报通讯员 韩雪璐)

  制作:张璐

编辑:梁波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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