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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公布三起打击整治涉彭水山体崩塌灾害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详情:2026年7月17日上午9时8分,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乌江三桥附近发生山体崩塌,多栋居民楼垮塌,城区主干道被掩埋,有群众被困。

  灾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局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集市局相关警种专业力量及周边区县警力向彭水增援。期间,个别网民为博眼球,无中生有,借机编造或夸大灾情,引发公众焦虑恐慌,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干扰。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重庆警方持续加强相关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力度,现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一、彭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胡某某编造发布“彭水三桥地震”网络谣言案

  2026年7月17日,彭水县网民胡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标注为“这就是我们重庆彭水三桥早上地震”的救援现场视频,引发网民焦虑恐慌。经查,胡某某在明知彭水县乌江三桥附近发生山体崩塌灾情的情况下,为博取关注,故意编造彭水发生地震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陈某某编造发布“重庆西彭发生塌方”网络谣言案

  2026年7月17日,九龙坡区网民陈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题为“重庆西彭发生塌方”的视频,引发网民焦虑恐慌。经查,陈某某在明知该视频内容系彭水当日发生山体崩塌灾情的情况下,张冠李戴,故意编造发布“西彭发生塌方”的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彭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苏某某、李某某编造发布“彭水山体崩塌系烟花仓库爆炸引起”网络谣言案

  2026年7月17日,彭水县网民苏某某、李某某在互联网平台就彭水山体崩塌灾情发布信息,称“烟花仓库爆炸了,然后山体滑坡了”“鞭炮仓库爆炸引起的”,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经查,苏某某、李某某相关言论系本人道听途说,在尚未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相关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已依法对上述人员进行处罚。

编辑:贾小燕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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