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在重点任务中优先部署。这一战略擘画,是内蒙古牢记嘱托、砥砺奋进,持续擦亮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的行动纲领和庄严宣示。新征程上,内蒙古要勇担使命、守正创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地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上继续走在前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作为“压舱石”,正是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系统的谋划、最有力的举措,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擘画和深情厚望,转化为全区上下统一的思想意志和共同行动指南,实现了民族工作从专门领域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深刻融入与全面统领。
“十五五”时期是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凝聚人心、汇聚合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将主线具体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六大建设”中,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绝非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的“软指标”,而是融入发展血脉、关乎发展质量的“硬支撑”。因此,以高水平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是内蒙古把握战略主动、塑造发展新优势、赢得未来竞争制高点的“关键一招”。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新成效,需要有清晰的路线图和务实的切入点。自治区党委的相关部署,构建了从理论到实践、从制度到行动、从重点突破到整体推进的完整体系。对此,我们要锚定主线、狠抓落实,切实把顶层部署转化为各族群众携手奋进的生动实践,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
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主线贯穿改革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要强化法治刚性约束,在立法源头和制度设计中注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基因,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使法治成为定分止争、守护团结的最坚固防线。要将宏观理念转化为具体政策工具的核心环节,在谋划重大政策、推进重大改革、布局重大工程时,都必须前置进行是否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凝聚效果评估,确保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转化为凝聚人心、增进认同的合力。要严格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将贯彻主线的实际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将主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夯实思想根基,构建宣传教育新格局。一方面,理论研究要专注深度与创新。聚焦内蒙古的历史文化资源、团结奋斗实践、现实发展成就和未来面临挑战,深入阐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内蒙古地区的历史形成、生动演绎与时代发展,着力回答好共同体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前沿实践课题。整合区内外学术资源,打造高端智库平台,产出具有原创性学理说服力和强大实践指导力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宣传教育要注重广度与实效。对党员干部,要通过系统化的教育培训计划,使其成为贯彻主线的明白人、带头人。对各族群众,要依托品牌载体,运用鲜活语言、生动形式、身边故事,润物无声地引导其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互嵌融居新家园。要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物理结合”迈向“化学反应”。要从物理空间规划和社会服务均等化入手,为各族群众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条件。要通过制度化安排和项目化推动,在经济联建、就业互助、教育互动、文化交流、社区共治等多个层面,为各民族创造更多的交往机会、搭建更广的交流平台、铺设更深的交融渠道。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促进各民族沟通理解、增强“五个认同”、共享现代文明成果、迈向共同富裕的基础工程和长远大计。必须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执行。
凝聚磅礴合力,把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在政治建设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政协工作,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各族群众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在法治保障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凝聚社会共识,构建起以良法善治守护民族团结、凝聚人心民意的完整法治闭环。在统战工作上,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各党派团体、各阶层人士等,画出最大同心圆,激发内蒙古创新创造活力。(作者:张宵萌,系内蒙古党校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