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曝光台

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汛等涉灾网络谣言,公布20起典型案例

  详情:为有力保障防汛救灾工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汛等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网安局再次公布20起典型案例:

  1.河北承德网民陈某(男,45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利用AI工具生成内容为“宽城因降雨地面塌陷造成车辆落入水中”等虚假视频,在微信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部分当地网民的恐慌,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陈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山西吕梁网民张某某(男,52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利用AI工具生成内容为“重庆洪峰冲断铁路桥梁”“高楼突发火灾”等虚假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部分当地网民的恐慌,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张某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黑龙江牡丹江网民高某某(男,61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利用AI工具生成内容为“牡丹江大水,人员被困,房屋被冲毁”等虚假视频,在快手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部分当地网民的恐慌,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高某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4.广东惠州网民李某(男,29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利用AI工具生成内容为“重庆4.8级地震!市民惊魂逃生,余震不断”等虚假视频,在百度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部分当地网民的恐慌,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李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5.重庆网民张某某(男,53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利用AI工具生成内容为“西彭镇发生特大洪水”等虚假视频,并虚构自己跳入洪水中救援的情节,在抖音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部分当地网民的恐慌,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张某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编辑:贾小燕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