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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